海思科: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
南财智讯4月12日电,海思科公告,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;在上述额度内,资金可滚动使用;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;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;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南财智讯4月12日电,海思科公告,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;在上述额度内,资金可滚动使用;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;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;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